尹锡悦 总统弹劾事件的第一次辩论因审判当事人尹总统的缺席,在4分钟后结束。 宪法裁判所驳回了尹总统方面提出的回避政界线审判官的申请,也驳回了对统一指定辩论日期的异议申请。
宪法裁判所代理所长文亨培表示:"今天被请求人没有出席,因此不会根据宪法裁判所法第52条第1项进行辩论","即使下次辩论期间当事人不出席,也会进行辩论程序"
当天,国会方面的上诉委员团和代理人团、尹总统方面的代理人团出席了审判庭。 尹总统以试图执行逮捕令导致的人身安全担忧等为由没有出席。
宪法裁判所法第52条规定,如果当事人不出席辩论,可以重新确定日期,但如果当事人不出席辩论,则可以以不出席的状态进行审理。
尹总统弹劾审判的第二次辩论将于16日下午2时举行。
同时,文代理驳回了前一天受理的尹总统方面对郑溪善审判官的回避申请。
文代理表示:"这是除他(郑法官)以外的七位法官的一致意见。"
但是,就尹总统方面提出回避申请时主张的"存在难以期待公正审判的情况"一事,宪法裁判所没有接受这一要求的具体判断依据,审判庭没有进行说明。
文在寅还就统一指定到第五次辩论日期一事表示:"这是根据《宪法》第30条第2项、《宪法法院审判规则》第21条第1项制定的,没有适用刑事诉讼规则。 因为这里是宪法裁判所,不是刑事法庭。"
对此,尹总统方面在辩论结束后批评宪法裁判所的决定是"越权",表明了反对立场。
此前,尹总统方面根据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规则规定,如果要统一指定审判日期,必须听取代理人(辩护人)的意见,在前一天提出了异议申请,认为宪法裁判所统一指定日期违反了法令。 关于宪法裁判所的审判程序,虽然是以宪法裁判所法没有特别规定,弹劾审判时适用刑事诉讼法令的《宪法裁判所法》第40条为基础提出的主张,但宪法裁判所没有接受。